法律问答

工伤赔偿工资补偿一般怎么算

工伤索赔
2024-01-01 10: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补偿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1)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或者劳动者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停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中止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赔偿工资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付工伤保险费时,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因此产生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待遇与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计算的待遇的差额,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的法益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赔偿工资按照原工作时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受工伤的,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