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村上买了一块地皮,准备建造房子,但是政府在附近弄一湿地公园,让我不要建房子,这样算不算征收,需要补偿吗?

征地补偿
2024-01-01 11: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 你好,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来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建议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