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被征收农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4-01-01 11:4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收农民土地程序如下:
    1、按照法定程序,就土地征收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在取得上述机关的同意后,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3、就征地补偿,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办理补偿登记、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土地被征收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要求举行听证会,或者交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予以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您好,土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同时还要安排被征地人的社会保障费。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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