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违建该怎么不被拆除

业主维权
2024-01-01 11:5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违建的处理如下:
    1、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责令拆除;
    2、逾期未拆除的,建设部门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由县级政府的房产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一定的警告,再根据相应的规定处以罚款;
    4、由市规划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一、违建如何不被拆除
    1、违建不被拆除的情形如下:
    (1)因为证件不全可以补办手续的建筑;
    (2)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3)行政机关同意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的建筑;
    (4)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5)在土地总体规划之前建造的房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 违建必须被拆除。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