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已经领证,父亲想赠予一套房产给我,怎么才能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1 12: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一方当事人获赠的房子,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一方获赠的房子,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受赠的房子,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房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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