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单位倒闭。有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1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倒闭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
    四、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公司倒闭该按照下列标准赔偿员工:对于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都应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若公司倒闭该按照下列标准赔偿员工:对于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都应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一、公司倒闭在职员工怎么赔偿
    1、公司要倒闭了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