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违建如何处理

业主维权
2024-01-01 14: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违建的处理如下:
    1、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责令拆除;
    2、逾期未拆除的,建设部门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由县级政府的房产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一定的警告,再根据相应的规定处以罚款;
    4、由市规划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小区内违建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由县级政府的建设部门责令拆除;
    2、逾期没拆除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建设部门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一、小区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有以下:
    1、没有经过审批,未办理建造手续就擅自建造的房子;
    2、建筑了房子,但是没有办理证件的房子也是属于违章建筑。
    二、小区内违建的后果有以下:
    1、违建的业主处以1000元—5000元以下的罚款;
    2、装修企业处以5000元—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没有获得市规划部门批准,在住宅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私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开窗的,由市规划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建处理如下:正在建设中的违规建筑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已经建设完毕的违规建筑无法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