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做工摔伤了手这个有谁负责

工伤索赔
2024-01-01 14: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地干活受伤,应该依照法律认定为工伤,按照相关工伤鉴定的流程进行赔偿,也可以请求工会支持或者请求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工地工人摔伤一般属于工伤,属于和工人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但是工人自残的情况除外。现实中会出现包工头带着一部分工人承包某一项工程,出事后依然是分包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否则将追究分包单位违法分包的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法律分析:在工地受伤了,没人管,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执法部门帮忙维权。首先要确认你是属于谁的工人,即跟谁建立了劳动关系。
    一般来讲,工伤认定的前提是有劳动关系。毕竟工地上的单位有承包人,分包人,甚至还有违法转包。然后就是治疗出院后去到当地社保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评残,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告那个劳动关系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