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
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中对于拆迁问题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
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