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下,关于补缴社保的事

2024-01-01 1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缴社保需要的手续有:
    (一)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已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在同一缴费年度如果有可选择的补缴年限,可以多次进行补缴。
    (二)申请补缴时,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办机构按参保人补缴时选择的缴费标准以及补缴年限进行补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申请,打印法律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申请表》),并由本人确认后,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四)申请补缴人员持《补缴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缴费。
    (五)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应缴费未缴费的参保人,下一自然年度信息系统自动作废其上年度征集计划,不为其产生下一年度征集计划,待参保人本人下一年度持身份证原件到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后,经办机构为其打印《征集计划单》,参保人持《征集计划单》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 补缴社保需要以下手续: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
    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社保补缴流程是先在公司社保账户入户,然后把需要缴纳的金额放入工商卡,最后去社保局缴纳需要补缴的金额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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