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了当时没有报警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1 17: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车撞了之后没有报警,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来解决。
    被车撞了应该怎么处理
    1、首先向交警报案,由交警来勘查、交确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损失如何赔偿的重要依据;
    2、在交警勘查之前,尽量维护现场、保证现场不会被破坏;
    3、尽量收集、保全证据
    像“司机没有架驶证、喝酒没有踩刹车”等都要提供给交警;
    4、在交警来后你们应去医院作全面检查,最好是在事故后及时做人全面检查,以免有后患;
    5、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 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