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借钱不还的人要什么材料

债务追讨
2024-01-01 17: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欠款人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提供了借款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起诉状,可以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提起诉讼需要的材料有: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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