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进公司三年了,入职时自愿签了放弃社保协议,现在想离职了,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1-01 18: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未签劳动合同时离职,如果单位已经用工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未超过一个月又不属于以上离职情形,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15年,如果因私想辞职的,单位一般不能给补偿。如果劳动者具有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约或者被单位裁员等情形的,单位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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