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不付租金,拒不搬走,我该如何做

房屋租赁
2024-01-01 18: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
    1、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的,房东可以发出催告通知租客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依然不交还房屋的,房东可以提起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房东可以拒绝办理居住证吗
    房东可以拒绝办理居住证,对于居住证办理房东仅具有义务帮助。
    租客也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帮助。若房东因为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而不配合,可以带上租赁合同到派出所咨询。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依据相关规定:居住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可以发出催告通知。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搬出,同时不交纳租金,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一、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怎么办
    1、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可采取措施:
    (1)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二、租房人不交房租不搬走,水电可以停吗
    国家法律对承租人不交房租又不肯搬走能不能停水停电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要求承租人搬走。
    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