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房还未装修从去年交房就漏雨一直到今年没有修好,可以申请赔偿吗

业主维权
2024-01-01 19: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房漏水的赔偿是: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赔偿延期交付的损失;漏水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新房顶楼漏水,一般赔偿的金额是没有固定标准的,这个主要还是取决于漏水的源头是什么造成的。如果就发现顶楼漏水,那么肯定是房子质量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去找开发商进行赔偿的,具体赔偿多少那得看你们双方怎么去协商了,而且还要看你们当时的合同是怎么签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房屋装修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房屋漏水的,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装修公司承担,如果过了保修期漏水的,损失由业主承担。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