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8-20年在香港的平台百利好金业炒黄金,微信群里有人喊单跟着做,亏损几十万,有办法追回吗

投融资
2024-01-01 19:22: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这是可以直接进行报警。论平台是否关闭, 人员是否跑路,公司是否注销,都可以追回的。想要追回的话,可以将手上所有的证据材料提供给我评估能否追回。本律师是追回了多起网络投资亏损案件的专业互联网金融律师。
    擅长网络投资理财追款、电信诈骗及关联罪名刑事辩护。处理全国各地的案件。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选择耐心等等或者直接申请退款。联系商家处理,不行可以向平台投诉反映。法律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交易经营者,是指组织、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网络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办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
    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
    第八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外,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
    个人从事的零星小额交易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