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去探监可是我跟我哥都不在一个户口上,到村委会出示证明可以探监嘛

2024-01-01 19: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 法律分析: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一、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第
    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第
    三、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第
    四、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