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1 20:4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金的。但如果是因为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或者单位要求劳动者辞职的,那么是有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金的。但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一、主动辞职赔偿补偿吗
    1、主动辞职赔偿一般没有补偿。如果公司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违法情形的,或者是劳动者无过错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