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今天跟一辆电动车相撞??然后交警过来鉴定是双方各付一半责任???然后去医院检查?没检查个所以然?说要复查??然后跟我相撞的那姑娘?意思我直接就把前期给付掉?把她的误工费?电动车修理费?修手机费用?全算我头上了??一起1850??我就想问??这样做合理不合理??或者我有没有被坑?总感觉哪不舒服一样??然后我的电动车?也已经报废??心里不是太舒服?我想咨询下??这钱该不该我出??说好的责任各半去哪了

2019-06-26 12:48: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饮酒后暂扣驾照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五年。
    发生事故关键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负同等以下责任,那么只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就行,如果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你母亲伤情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吊销驾驶证终身。
  • 目前电动车还不算机动车,因此即使电动车的驾驶员喝酒了,酒后驾车,也不属于酒驾处罚的范围。从事故的情况看,可能是电动车的驾驶员是酒后驾车,但机动车应当在驾驶过程中,对电动车的违章行驶有所防范。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中勤于观察,采取措施得当,也许就不是机动车撞电动车,而是电动车撞机动车,那样,机动车的责任就要小得多,现在的情况就要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而电动车负次要责任。
    这是交警在认定责任时,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划分责任时常用的划分方法。如果非机动车没有酒后驾驶这一项,可能就会判机动车为全责了。
  • 工作受伤可以申请工伤,工伤认定后有工伤待遇,误工费通常是没有,因为工伤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因此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根据各自责任大小承担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两辆车相撞,都是直行,判断责任:
    1、追尾,后车全责。
    2、侧面碰撞,变道方(车压分道线)全责。
    3、侧面碰撞,双方变道,同等责任。
    4、一方酒驾或毒驾,酒驾或毒驾方全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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