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待拆迁区域一般好久拆迁

拆迁补偿
2024-01-02 08: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确定拆迁范围的条件有:国防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需要、公共事业、安居工程、城区改建、公共利益需要等,在涉及到需要建设上述相关工程时,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拆迁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
    (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法律分析: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法律分析:拆迁时间是根据征地拆迁地区的相关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