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的规定,书面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安排了工作交接,但拒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申请了劳动仲裁,并已做出明确裁决,但企业不服起诉。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能否到新单位工作?

2024-01-02 08: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进行维权。一般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员工和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单位拖欠职工工资,通过劳动仲裁是可以拿回工资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回,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有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劳动合同是证明单位与职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纠纷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有单位考勤表,工作证,工资表,其他同事证明等也可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单位不履行的,职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者要起诉一家新公司拖欠工资的,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则准备起诉状和本人依法搜集的证据材料来起诉。但如果劳动者有欠条的,则可以直接准备诉状等材料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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