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转学到外地了,现在想转回原来的学校可以吗

2024-01-02 09: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转回,需要先跟原学校沟通好,愿意接收才能转。目前的转学基本流程如下:
    (1)首先(前提):取得转入学校“转入接收证”,但不同地区学校“入学条件”可能不同;
    (2)先回原校办理转学手续,调转学籍(转学申请表填写、盖章,涉及“两校”“两局”四个单位部门;由于转学申请表出自原校,故先将原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盖好而后盖转入学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
    (3)盖完章后转入学校发起学籍异动、最后等待审核(各校均有相关管理人员操作)办理完转学手续,您即可完成转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 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
    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
    1、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准许转学,并办理相关手续;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学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的学生。
    2、本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对于确因特殊政策规定,超出办理转学时间需要转学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转入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法律依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准许转学,并办理相关手续;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学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
    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的学生。
    第十五条?本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对于确因特殊政策规定,超出办理转学时间需要转学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转入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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