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4000元是可以立案的。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但是在诉讼中是有法律成本的,首先是当事人的成本,起诉须承担诉讼费的基本起步费用,当事人须考虑是否得不偿失;其次是司法成本,即法律资源的占用,司法机关须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到需要法律调整的地方与对象。
数额太少是不予立案,一般以1000元至3000元为立案基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