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3月份的工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发,我应该怎样做

讨薪
2024-01-02 11: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局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申请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仍然不支付直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老板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了工资的发放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确实存在客观情况的,如遭遇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的,或者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工资支付可以适当延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老板说没钱,一直不发工资的,员工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去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