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又不想提出离婚,又不你在一起生活了男方怎么办。

离婚
2019-06-26 13:3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通常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去定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通过变价分割或者作家补偿的方式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 不管谁先提出离婚,如达成离婚协议,则按协议来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男方没有法定过错,则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如果判离,在财产方面:存款,车和房子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抚养权方面,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