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打我报警,事情处理完后,他找我麻烦又想来打我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2 12: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打了应当报警处理,同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对方不赔偿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打人者给予赔偿。
    报警后警方会依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被别人打了报警了不处理怎么办
    1、被别人打了报警了不处理处理如下:
    (1)受害人所报的案情达不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没说明受害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行政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派出所立案标准有什么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本区域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本区域管辖的案件。
  • 法律分析:报警后公安局来安排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仅仅是轻微伤,则对方应当被行政拘留或罚款,同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责任要看伤情如何,构成重伤/轻伤的话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肯定是要承担的。
    如果构不成刑事犯罪的话,派出所可能会调解解决,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就要移交刑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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