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23,我爸妈没有离婚,但是我爸六年对我和我妈不闻不问,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中间还让我妈卖过首饰。我妈属于特别老实死心眼的人,我爸还在家时对我爸真是掏心掏肺,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存过,他有困难时还让我妈找别人借钱,前两年我妈交保险都是借别人的钱,因为我爸说的一句你真有事我不会不管你的就一直心存希望,可今天我妈住院,用我妈的手机打,直接挂断。我是这六年从没跟他联系过,所以他电话中没有我的号,我给他打接了,问我给他打电话干嘛,说你该咋弄咋弄我不管,我说你俩又没有离婚你凭什么不管,他嗷嗷叫的说我俩离没离婚关你什么事!我不到十八就不上学了,也是因为跟他要学费他说我凭什么给你!我妈真是一分钱都没存过,我妈以前场倒闭赔的钱她也都给了我爸,现在他这样对我妈,可以告他么

离婚
2019-06-26 13:52: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离婚后不需要分割保险的几种情况:

    结婚前,自己帮自己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这份保险退保,也分不到这份保单的任何收益。

    结婚后,用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需证明保费来源是个人财产,对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

    父母帮子女买的保险,不管子女是否结婚,都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子女离婚时不能退保也不能分割。

    如果本人获得了一笔赔偿金,无论是身故、重疾、意外还是住院赔偿,都属于个人专有财产,即使是这份保单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对方也不能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