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服药过量中毒的医药费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4-01-02 12: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药物中毒可以报销吗
    1、药物中毒不能报销,药物中毒不属于城镇医疗保险保销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医保异地可以报销吗
    医保可以异地报销,但必须要满需以下情况:
    1、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
    2、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3、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
    在上三种异地就医报销条件的参保人,要保留好报销所需的所有材料,通过审核即可按异地就医标准结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除必须扣除的项目外,其他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为100%。乙类药品只报销70%-80%。自费药品需要自己承担所有费用。报销金额=(费用总额-起跑线-乙类自费-全额费用)乘以报销比例。
    如果一种药是100%报销的,那么该药的费用将全部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各地制度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乙类药品只报销一部分70%-80%,自费药需要自己全部承担。甲类药品按报销比例100%报销。对于B类,一部分
    费用由自己支付,一部分费用应予以报销。
    具体报销
    比例因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异。需要注意的是,基
    本医疗费用部分只有在高于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的
    情况下,才会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报销。因此,对
    于甲类药品,除必须扣除的项目外,其他费用一律
    100%报销:乙类药品只报销70%-80%的部分费
    用,自费药品全部自行承担。
    也就是说,总费用的
    15%与医疗保险无关,也就是说,所谓的C类费用全部以现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