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发明了一个专利,给别人用都有专利使用费,请问这笔费用是我们的共有财产吗?

专利
2018-08-14 18:1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专利使用费是指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向许可人(即专利权人)缴纳的费用。  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  注意的是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是不利于技术的推广应用,也阻碍了市场有效竞争的实现,因此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就不再是一种合法的垄断行为。世界上各国都适用反垄断法来规制这种滥用权利的垄断行为。
  • 由于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性的权利,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可以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我国《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因此,专利权人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合理的,以实现其经济利益。他人若不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就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就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之所以可以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因为他在获得专利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并进行了投资。他人若是无偿使用专利,那么专利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专利权人为了取得专利进行了投资,并因此承担了可能失败的风险。
    他人无偿使用就会产生“搭便车”的现象,“如果允许这种‘搭便车’的现象,仿制者就能够以低于创新者的价格售出相同的产品,从而将创新者挤出市场”这对于专利权人是极为不公平的,他的投入并没有相应的回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投资都是为了相应的回报。若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人们就不会积极地进行发明创造,去获得专利。这对于科技进步和科学研究是极为不利的,最终也会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
    因此,要求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既有利于专利权人,也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使用他人专利需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他人支付自己要求的使用费。
  • 专利申请要缴纳申请费用,按照我省目前对专利代理收费的有关规定,办理发明的申请费用为2500元─4500元,办理实用新型的申请费用为1500元─2000元,办理外观设计的费用为1000元─1500元。这些费用包括递交申请时专利事务所的代理费、文字处理费、图或照片处理费,向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等。
    其中发明申请在实审阶段还需办理实审费、发明申请维持费、代理费、文字处理费等约3500元──4500元。  缴纳年费。专利批准后,每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年费。
    若超过规定的时间未缴纳年费,除缴纳年费外,还须缴纳最高为25%的滞纳金。若超过规定的时间半年以上未缴纳年费,该专利权被视为放弃。没有不可抗拒的理由,该专利权是不能恢复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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