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和一家企业签了一个就业协议补充协议(他们公司的,不是三方协议,也没有网签),上面有写明违约金。现在不想去了,如果不去他们公司属于违约吗?

2019-06-26 14:00: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三方协议一定要十分认真仔细的填写,如果写错了将需要重新申请且申请周期比较长,一般都是是10到15天,可能会对自己的签约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议大家先在草稿纸上模拟一遍来避免出错。
    2、拿到三方协议后填写乙方(毕业生)的各项内容时必须要填写完整,“毕业院校”与“专业名称”一定要记得填写其全称,也就是说要与学校教务处里的专业名称相一致,不该写简称
    3、个人信息填写好后就交给单位填写“甲方(用人单位)”信息。填写好后,在下部“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右侧“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也必须加盖,若此章缺失,则可能造成毕业后落户、档案转接的困难
    4、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
    5、以上信息填写好后拿到学院学工办和学校签学校的章和意见。学校签好,三份协议按照协议书右侧边上由各方保存。
  • 您好!一般就业协议都是毕业生自己找好单位后,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尽量协商。而如果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可以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给学校就业处。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1、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所以三方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是适用《民法通则》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三方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守,你违约时应当负违约责任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 虽然三方就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必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平原则。《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民事合同的公平性原则都有相关规定。二是违约金与损失相当的原则。《合同法》第 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法第114条进一步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违约金的标准要根据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确定,不可畸高或畸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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