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的房子,楼下上来说他们家渗水,,,他们那个管道坏了,,,我这边阳台开水的话,那个管道就会有渗漏。。到时候他们要上来施工修,我这边应该不用出钱维修吧?

业主维权
2024-01-02 14: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下漏水,如果是楼上造成的,楼上一般有义务修理;如果不是楼上原因造成的,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房子是租来的,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楼下管道坏了不用楼上赔。如果下水道漏水,楼上存在过错的,楼上的应该按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楼下的也存在过错的,也应该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堵塞影响了各层住户的正常生活,发生漏水的问题,应该由整个使用的用户来共同协商维修。
    另外房屋装修都是有保修期,也可以先去找装修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法律分析:楼下管道坏了不用楼上赔。如果下水道漏水,楼上存在过错的,楼上的应该按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楼下的也存在过错的,也应该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堵塞影响了各层住户的正常生活,发生漏水的问题,应该由整个使用的用户来共同协商维修。
    另外房屋装修都是有保修期,也可以先去找装修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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