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盗伐林木罪被起诉了该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4-01-02 15: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森林盗伐林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二条 [盗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 法律分析: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盗伐树木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在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或者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二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第七十三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