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小孩三岁多,出生以来一直由我和我妈妈带,现在如果离婚判给谁机会大?我有工作但因为带孩子收入比以前少一些,目前没有男方多。我父亲去世,妈妈名下有一套房,男方父母离异,各自名下还有他名下有一套房。我们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辆车。三年来男方只给过一年半生活费,一直没有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离婚
2019-06-26 14:5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首先,有关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教育、医疗、成长等各方面及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有利。
    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子女的抚养权技巧,可以面谈。其次,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具体为其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以按月支付的比较多。
  •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1、协议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中载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2、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