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搬走不去能有补尝?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2 19: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员能不能得到赔偿一般是因情况而定的。
    1、公司搬迁员工属于市内或近距离搬迁的,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不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搬迁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公司搬迁员工很难得到赔偿。
    2、公司搬迁员工搬迁到外地的,或远距离搬迁、确对员工正常活动造成重大影响,需要与搬迁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搬迁员工不同意的,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律分析

    公司搬迁外地,按劳动法规定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需要不愿意过去的话,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没有合理的方式上班,则可以视为劳务合同的内容已经发生改变,工作地点发生变动,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或者协商解除劳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