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某个奶茶店上班一礼拜,然后觉得这个工作不适合我我可以离职直接走么?然后工资的话还有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2 20: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辞职的,也可以直接走人,都是可以的
    毕竟你就是只做了一天的时间,这个工资也是不会要的
    所以说,你可以直接走,没有什么关系的
    一、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拓展资料】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自行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再要回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走,根据劳动法,如果你还没干一个月,未过试用期,可以不通知公司直接去算账走人。如果你已经是公司的正式员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期就可以算账走人。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签劳动合同,你不但要工资,还能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
    假如公司不同意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法办理。

    给你说别拿劳动法当儿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