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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侵犯商业秘密请律师一般是多少钱

刑事辩护
2024-01-02 21: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 侵犯商业秘密立案标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等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