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没有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还要去上班?

2024-01-03 01: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的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话,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且应当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但是实务中,很多企业可能口头解除合同,遇到类似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合同证明,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责令改正或者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送达方式。当企业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时,企业是需要将劳动合同解除书的通知发到劳动者个人手中才可以的。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也是需要向劳动者送达劳动合同解除的通知和相关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企业必须做到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上班。申请仲裁只是说明你与公司就劳动合同履行的某一方面存在争议,劳动合同并没有解除,依然需要接受公司管理需要正常劳动。否则,公司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在仲裁期间只要提供正常劳动,公司一样需要向你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