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来的老房子上加层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2024-01-03 03: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原来的住宅房屋的基础上加盖一层视为违建。只要开发商规划设计的时候没有该建筑物,在专有面积之外不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搭建都算违建行为,现在加盖就需要走报建程序。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不可以。老房子只有一层,产权证也只有一层的面积;如果想在上层加一层,必须再次向相关部门申请,这样上一层的面积才能得到相关部门认可,才能算非违章建筑,才不会被强行拆除,才能重新办理产权证,反之,上层房属违章建筑,要拆除,面积也不能登记。
  • 一般来说是属于违建,如果你的房子总面积不超过当地标准,且新建部分不妨碍通行、市容环境及其它公共服务(如电线、光纤、地下管线等),你可向土建局申请报备,否则有可能以违建予以拆除。它不属于合法建筑,破坏了房屋的固有结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