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合同不想干了有工资吗

讨薪
2024-01-03 0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签合同,不干了有工资。如果不给工资,做法如下: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
    2、证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1、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 法律分析:有,只要付出了劳动,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有,只要付出了劳动,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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