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生儿在医院烫伤,属于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2024-01-03 07: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生儿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三)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四)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五)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七)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八)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一、新生儿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赔偿1、新生儿发生医疗事故,需要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二、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有哪些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时间乘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住院时间乘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等于陪护天数乘陪护人数乘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新生儿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要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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