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一下,如果男女去开房,自愿走进房间,但不愿发生性关系,之后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2024-01-03 07: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属于强奸,无法构成强奸罪名。女方反告强奸,强奸证据链无法构成的,不会有法律上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客观行为为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如果男女热恋,可以证实二人正属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在21世纪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间的性行为一般处理原则都是:慎用刑法里的强奸罪。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强奸罪论处。
  • 答:一般来说不构成,强奸罪需要采取暴力或其他手段,使妇女陷入恐惧,违背妇女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与网友开房若双方达成合意,没有违背对方意愿,则不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这个要具体分析,如果不是自愿的就构成强奸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需法律帮助可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