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被撞了,鼻子骨折没法及时治疗,需要生完孩子再治疗,怎么保留后续的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3 08:0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 孕妇被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孕妇被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