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14岁以下的卖淫女性发生关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如何判断

2024-01-03 08: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当中对于嫖娼具体情节的轻重认定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虽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判断,但并非毫无尺度。实务共识是可参照的标准。其中初次嫖娼或因一时冲动而嫖娼被认为属于情节较轻,但是同时积极参加嫖娼,甚至是强迫他人卖淫用于组织嫖娼都是属于嫖娼情节严重,而其中嫖宿不满14岁幼女的甚至会按照犯罪处理,毫无疑问是嫖娼情节严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当中对于嫖娼具体情节的轻重认定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虽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判断,但并非毫无尺度。实务共识是可参照的标准。其中初次嫖娼或因一时冲动而嫖娼被认为属于情节较轻,但是同时积极参加嫖娼,甚至是强迫他人卖淫用于组织嫖娼都是属于嫖娼情节严重,而其中嫖宿不满14岁幼女的甚至会按照犯罪处理,毫无疑问是嫖娼情节严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1.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对被组织卖淫的人以外的其他人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2.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