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天在高速路口,没进收费站,掉头了,会不会扣分?

行政处罚
2024-01-03 08: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具体情况定。右转箭头是红灯时,右转算闯红灯要扣分,圆形信号灯是红灯时,右转不算闯红灯,不扣分。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会被扣分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左转误入逆向车道属于逆向行驶,如果被电子监控拍到会被扣三分,所以左转时最好靠右边行使,防止出现事故或者不必要的扣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等。
  • 现场处理交通违章扣分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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