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公司上班时间是十二点,十二点上班后不让吃饭,这个规定合理吗

讨薪
2024-01-03 08: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职工就餐时间属于法定工作时间并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通过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明确约定职工用餐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原则上法院会尊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约定,认定职工职工就餐时间不属于法定工作时间。对于双方没有任何约定或规定的,则会考虑劳动者实际用餐需要以及其工作性质、工作强度等加以认定。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法律分析:吃饭时间算不算工作时间,对此我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把吃饭时间算入工作时间,都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一)从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角度一定是违法行为。
    (二)还要看是形成的何种用工关系,如果的劳动合同关系则违返了劳动法。但要是劳务关系则要看合同约定,假定是保姆用工,一般是24小时同吃同住,则不存在违法了。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