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购物榴莲,到了水果不新鲜拒收,但商家拒绝拒收,不给退款,多次协商无果,商家强词夺理狡辩,扭曲事实,不承认我发的图片是他们的商品,最后甚至骂人,服务态度恶劣,官方也不予管理,多次投诉举报都没有结果,请问该怎么办。谈话记录都有截图。

网络购物
2024-01-03 08:58: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行,可以去投诉。法律依据:《新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新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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