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在快手发布我的照片并恶意诋毁,严重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肖像权
2024-01-03 09: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乱发别人照片诋毁别人可以报警。一般情形下可以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如果对方不删除照片并且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困扰或者精神困扰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乱发别人照片诋毁别人可以报警。当事人可以先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如果对方不删除照片并且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困扰或者精神困扰,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是违法行为。侵害肖像权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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