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个朋友前后两年借钱10万7千元,一直没还钱,现在没有借条,只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请问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4-01-03 09: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朋友借钱没有借条的办法:双方可以就借款事实,补立借条。如对方不愿意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欠款录音等证据,足以支撑当事人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没有借条,但是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其他人的证人证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欠款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固定好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证实借款的事实存在。借款人现已明确不还,那就诉至法院裁判处理,写诉状、交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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