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找借口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4-01-03 11: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经济补偿的情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被公司辞退公司的赔偿: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公司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是有进行经济赔偿的。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