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被人殴打,过了几天后才发现被打断了一根肋骨。向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说殴打过程中的目击者是我妈,属于亲属所以认为缺乏证据,处理过程缓慢。现在想咨询下,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3 11: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故意殴打他人造成人身伤害,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第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第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故意打人造成受害者轻伤的话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